返 回标的详细
  • 起拍价:
  • ¥ 18100.00 元
  • 评估价:
  • ¥ 元
  • 加价幅度:
  • ¥200.00 元

标的介绍


竞价须知

竞 买 须 知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机动车拍卖规程》、《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谨、规范地开展委托拍卖业务。为使拍卖活动顺利进行,保证竞买人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买,本公司对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应当知道的事项告知如下,敬请认真阅读并遵守:

一、拍卖标的

    本期拍卖车辆明细清单:(详见《公务车(第二批)拍卖清单》)

二、特别声明

1)本期拍卖标的为“柳州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第二批)”(详见清单。本公司对本期拍卖车辆按现状进行展示及拍卖,对车辆的真伪或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司对本期拍卖车辆以任何形式所做的介绍和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对车辆质量、瑕疵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法定的拍卖标的展示期内对拍卖车辆进行实地查勘,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进入拍卖现场,举牌应价就是行使了相关权利,表明您已认可拍卖车辆的现状,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3)本批拍卖车辆过户手续仅限在柳州市区办理,不能提档到外省、市过户,柳州市区管辖县份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县份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户籍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参加竞买的,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本公司不予退款和退车(包含过户保证金)。竞买人在竞买前还应对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所涉的税、费(包含二手车交易发票、逾期年检费用、保险费用等)自行了解,过户所涉的税、费(包含二手车交易发票、逾期年检费用、保险费用等)费用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4)办理车辆成交确认和过户手续的主体应当与报名参加竞买的主体为同一人。

三、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拍卖会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2016年6月11日上午9时始。

拍卖会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43号柳州体育中心内场西看台

五、拍卖车辆展示基本内容及要求

1)本期拍卖车辆于201664日至6日(每天9时至17时)在柳州市体育中心东门广场展示。

2)本期车辆依法展示并提供实地查勘。有意竞买者应在车辆展示期内到现场查勘车辆,了解车辆现状。未进行查勘而参加竞买的视为承认拍卖车辆现状。

3)本期车辆基本信息可以通过网站“柳州银行电商APP平台”了解,(附:柳州银行电商公车拍卖操作手册)。

六、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一)竞买保证金额:¥5000.00/。拟竞买多辆车的必须交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1664日至8,每日 10:001630,以款到账时间为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1、在全市柳州银行营业网点交款(不接受拍卖现场交款)。

2、通过https://emall.bolz.cn及“龙行宝”App在线交纳竞买保证金。

  名: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号:70303500000000014224

开户行:柳州银行高新支行。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过户保证金),买受人按规定签署相关拍卖成交资料、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按时完成提车、过户的手续后,凭新的行驶证、登记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全额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过户保证金)。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四)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将原交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人身份证件、结算账号交给我公司,经核对后,我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七、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材料包括

1、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报名申请表(存原件,格式由拍卖公司提供);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存原件)及同时提供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银行回执复印件2份(指在本须知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支付到指定账户并确认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验原件,存复印件)。

2、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报名申请表(存原件,格式由拍卖公司提供);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及同时提供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和银行回执复印件2份(指在本须知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支付到指定账户并确认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验原件,存复印件)。

注:①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按手印;如竞买人是单位的,须在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②竞买保证金咨询电话:0771-5307223

(二)资格审查

本公司负责对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全部兑现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有涂改或无法辨认的;

6、申请文件(包括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法人公章(或未加按手印)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本公司在201661016时前发给《临时竞买证》,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拍卖会纪律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竞买号牌,不得将竞买号牌借给他人参与竞买,

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买号牌竞买拍卖车辆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要随意走动,

接受拍卖公司的会场管理,竞买人有以下行为的,本公司有权当场取消竞买人的竞买或成交资格并请其离开拍卖会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在拍卖会场上无故喧哗,干扰拍卖会正常进行;

2)采取恐吓、威胁等任何形式干扰或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

3)采取恐吓、威胁等任何形式干扰或阻挠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主持工作。

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决定取消其竞买或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拍卖会程序

(一)拍卖会签到及进场

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提前30分钟凭《临时竞买证》到拍卖会现场签到处签到并换取号牌进场入坐竞买席。每张《临时竞买证》只限带一人进入拍卖会场。竞买人不到场或不依时到场参加竞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竞买的权利。

(二)拍卖会程序

1、拍卖师、记录员、工商监督人员就位;

2、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拍卖师自我介绍、出示执业资格证书;

3、拍卖师宣读本期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注意事项,介绍车辆类型、车牌号、厂牌型号或车辆VIN识别代码,初次登记日期或年检有效期、表显里程、使用性质等;

4、拍卖师宣布拍卖车辆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5、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6、竞买人举牌应价,也可以口头报价,但报价的增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师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报价或应价的增价不得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增价幅度,低于增价幅度的报价或应价为无效应价,但可以高于增价幅度。当拍卖师报出拍卖车辆起拍价后,无竞买人报价或应价的,拍卖师将终止该车辆的拍卖;

7、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报价或应价后继续竞价;

8、在拍卖过程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同时报价或应价的,拍卖师随机报出其中一个应价及号牌视作当前竞买价位和号牌,其他竞买人应放下号牌,否则被视作愿意出更高的下一价位继续竞买;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买受人和委托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竞买人应严肃谨慎地作出竞买行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凭证》、《拍卖记录表》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付款方式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缴纳成交价1.8%的买受佣金,佣金由买受人自行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0-017301040000278;开户行:农行南宁万象支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将拍卖成交车辆全款缴入“柳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公务用车处置专户)账号:  70303500000000014248 ;开户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公车拍卖缴款(车辆成交全款)具体流程如下:

1)本期公车拍卖竞得人在拍卖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竞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复印件留档),至柳州市财政局办证大厅(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柳州市财政局大门东侧)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竞得人执《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至三联)到柳州银行高新支行柜台缴款(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1号君庭1栋一楼),缴款方式:可以柜台现金缴款,也可以用带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储蓄卡及信用卡等银行卡缴款。

3)缴款后,竞得人执银行回执联(《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到柳州市财政局办证大厅换取收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完成缴款手续。

十一、拍卖车辆移交及过户手续

(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本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车辆的过户档案资料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接到资料之日起 2 日内提取车辆,提取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和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完过户变更手续,办理过户手续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办证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买受人提取车辆之时起如发生违章、事故、损失等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负责与原车主无关。

(三)拍卖车辆按现车、现状拍卖,凡拍卖成交车辆,买受人一律不能以车况等任何理由退车、退款(参拍前请详细了解车况等信息),若买受人违约,将按相关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买受人报价或应价并经确认后,要求撤回的;

2、买受人拖延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凭证》、《拍卖记录表》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未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即丧失买受人资格,并无权要求返还预交的竞买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拍卖人有权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标的再行拍卖的,原违约买受人不能再次参加竞买,且还应依法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和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应付的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其差价由原买受人负责支付,预交的竞买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拍卖人有权追偿。”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十三、本公司对本《竞买须知》有解释权,本公司对本期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作出的修改与补充,与原拍卖公告和原拍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拍卖公告和原拍卖资料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3

 

拍 卖 规 则

 

一、为了规范拍卖当事人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国拍卖行业通则》、《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竞买人凭拍卖人给发的竞价号牌进场参加竞买,每号牌限许两个人进入竞买区就座。

三、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必须按拍卖人公告(或通知)约定的时间、地点到场,未依约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竞买的权利。

四、在拍卖会上,当拍卖师宣告某拍卖标的因故暂停或中止拍卖,需等待有关方面决定时,竞买人应在场等待最后决定。如不愿等待的,应办理退出竞买、交回竞价号牌和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私自退场当恢复拍卖时不在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该标的竞买的权利。

五、现场应价的竞价号牌是竞买人的身份代码。不得交付、泄露给他人,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竞价号牌要妥善保管,拍卖会结束后要交回拍卖人。不得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要赔偿(制作费20元)。

六、拍卖人接受竞买人委托竞买,可以为其提供代为传递竞买信息服务,包括现场举牌竞价、电话委托竞价等。

七、委托人不得参与自己委托拍卖标的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加自己举办拍卖会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拍卖人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九、竞买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一)互相约定一致压低竞买应价;

(二)互相约定竞买应价;

(三)互相约定买受人或约定排挤其他竞买人;

(四)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十、竞买人与拍卖人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一)不经拍卖程序处分拍卖标的;

(二)向竞买人泄露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三)拍卖人与竞买人私下约定成交价;

(四)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十一、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竞买人进场参加竞买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竞买应价不得撤回;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竞买人和拍卖人都不得反悔。

十二、竞买人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交即成为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凭证,随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绝签署上述文件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3

竞价公告

柳州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公告

 

受柳州市财政局委托,本公司对柳州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第二批)100辆车进行按现状公开拍卖,本批次拍卖的公务用车包括大众、本田、猎豹、东风、五菱等多个品牌(车辆清单详见本公司拍卖清单),按辆分别拍卖。

一、拍卖时间:2016年611日上午9

拍卖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43号柳州体育中心内场西看台

二、车辆展示时间:2016年6456日,每日9:0017:00

车辆展示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43号柳州体育中心东门广场

三、拍卖车辆信息、资料获取:登录https://emall.bolz.cn或手机扫描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保证金金额:5000/

1、在全市柳州银行营业网点交款。不接受拍卖现场交款。

  名: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号:70303500000000014224

开户行:柳州银行高新支行

2、通过上述网页及App在线交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64日至8日,每日10:0016:30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式:

详情请与本公司咨询了解,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61012时前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柳州市东环路143号柳州体育中心东门正大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联系电话:18977197419(彭先生)、13607723871(杨先生)、0771-5507960

七、公司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C2140

 

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